立院近期力拼三讀的《產學創新條例》,以企業主動出資,搭配國發金,與學界合作研發及人才培育,但本條例草案公開後,已有諸多學生團體、高教社團提出質疑,包括大幅鬆綁大學法、學位授予法、教師法、政府採購法等,形同創造法外之地,校中有校。
台灣教授協會副會長陳俐甫出席今(27)記者會表示,如果大學裡面出現企業主贊助維持的院所,那該院所的地位就如同殖民地裡面的「租借地」,拿學術自由換取企業主的贊助,形同創造法外之地,校中有校,立院應暫緩審理《產學創新條例》,重新召開公聽會求取各方共識,找尋兼顧公共利益、大學任務與產業發展之最大公約數與最適組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