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3月,適逢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,司法院與行政院會銜檢送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」草案請立法院審議。目前尚處於本屆立法院第1、2會期間的臨時會期間,主要任務在處理具時效性的人事同意權案,至於攸關我國法院刑事案件審判甚鉅的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」草案,台灣教授協會嚴正呼籲,應有更縝密且廣泛的思辯。不應貪功求快,葬送司法改革契機。
台灣教授協會指出,司法改革經緯萬端,更可分成近程、中程與遠程規劃。呼籲執政黨切勿躁進,以通過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」換得司改的虛名,應透過加強與公民團體對話徹底瞭解此司改議題的內涵。
以本會關心長達20年的不當黨產追討與處理為例,即便2016年政權輪替後,執政黨積極推動黨產追討等轉型正義相關立法,雖值得肯定,但4年下來,我們看到光憑行政法院幾位法官,就可阻擾黨產會依法追討超過700億元的不當黨產,讓蔡英文總統的黨產追討成績迄今只有寥寥1千多萬元的難堪。至於制定政黨法、掃除泡沫政黨與政治團體的努力,日前也同樣被幾位行政法院法官悍然抗拒。這些眼前的艱困問題,並非執政黨力挺的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」得以涵蓋。
除上述行政法院這幾年呈現的問題外,審檢分立這種基礎法制建設工程,台灣也是直到2年前才實現「檢察署去法院化」。堂堂檢察官,還屈居於法官法底下的第10章,檢察官法亟待立法。
法官的職前教育,迄今為止,還在法務部所轄的司法官學院「養成」。這些諸多可立竿見影、相對容易的司法改造工程,執政的民進黨若不趁此完全執政契機務實推動,更待何時?
司法改革是漫漫長路,經緯萬端。陪審、參審已是史詩級的核心爭議,相關立法宜審慎再議,不應倉促於臨時會的此時此刻。